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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江旁十五邑”的孤岛文化
发表时间:2022-11-15     阅读次数:     字体:【

一、里耶秦简为“江旁十五邑”定谳

  “江旁十五邑”为一特定历史时期的地理名词,语出《史记·楚世家》:“二十三年,襄王乃收东地兵,得十余万,复西取秦所拔我江旁十五邑以为郡,距秦”。楚倾襄王二十三年即公元前276年,也就是秦取楚黔中的第二年。但由于书中对“江旁十五邑”的具体位置交待不清,而令后人争讼至今。对于“江旁十五邑”的地望,张守节在《史记正义》中提出为楚黔中地。此说为多数学者所支持,但也有反对者认为“江旁十五邑”若在黔中是为“飞地”,战略意义不大,且无地下材料作旁证,于理不合,于史无征。认为应在鄂东、赣北一带,因这一带适在“江旁”,又有丰富的铜矿资源,楚人必欲保之。①两说旁征博引,各执一词,见仁见智。然而两说在此前都只限于对文献的推演和情理的臆测,没有出土材料为佐证。
  2002年6月,在湘西一个蕞尔小镇——里耶发生了一件骇世惊俗的考古事件,从一座古城的一口古井中一古脑出土了36000多枚秦代简牍。②这些简牍中最让人瞠目结舌的记载莫过于两项:其一是频繁出现“洞庭郡”,却断无“黔中郡”;其二是在36000多枚简牍中有近千枚纪年简。关于郡名的问题,应是秦改楚黔中郡为“洞庭郡”,而太史公忽略了名称的更替,这基本上已为学界公认。关于纪年简的问题,不在其多少,而在其所纪年份的范围集中在秦始皇二十五年(前222年)至秦二世二年(前208年),即始于秦灭楚的次年,终于楚灭秦的上年,前后共18年时间,一年不缺,平均每年有50枚左右的纪年简。在如此多的纪年简中,竟没有一枚超过前222年,年代如此精准,说明秦接管里耶城(迁陵县),经营“洞庭郡”(楚黔中郡)是在楚亡国之后。也就是说,在秦拔郢(前278年)至灭楚(前223年)的50多年时间里,黔中一带都在楚国的版图中,秦有“黔中”(“洞庭”)仅仅18年时间而已,这也是为什么太史公只知有“黔中郡”而不知有“洞庭郡”的重要因素。这些材料以无可辨驳的事实表明,“江旁十五邑”非黔中莫属。
  不可否认,楚黔中的“江旁十五邑”此时已处秦国势力范围的包围之中,成为孤岛,也就是有学者所说的“飞地”。正是在这一特定的历史背景下,造就了战国晚期楚黔中郡一带特有的孤岛文化。
  秦于前278年拔楚郢都后设立南郡,南与楚黔中郡紧邻,其分界应在湘北澧水流域地区,然而综观战国晚期南郡与黔中郡的考古学文化面貌却有着很大差异。沅水中下游地区所发掘的大量战国晚期的楚墓便是“江旁十五邑”孤岛文化的遗存。我们不妨以位于沅水中游的龙山里耶麦茶楚墓和位于沅水下游的常德楚墓以及位于资水下游的益阳楚墓为代表来论述“江旁十五邑”孤岛文化的内质。
  二、里耶麦茶楚墓
  麦茶墓地位于湘西龙山里耶古城东北约1.5公里处,是沅水中游晚期楚墓的代表。③原报告称为“麦茶战国墓地”,实际有一部分墓葬的时代应至秦代,少数墓葬中出土器物甚至有汉初的印记,报告将“圜底内凹绳纹罐”作为苗蛮文化的代表器形也不敢苟同。窃以为,麦茶墓地应是一处战国晚期至秦代(少数墓可能达汉初)以楚文化为主体的墓地。麦茶墓地从文化因素分析的角度认为其与楚墓的同大于异,但与正统的楚墓却又存在若干差异,是楚文化家族中独具个性的一员。随葬品组合为楚墓中两类基本组合——仿铜陶礼器和日用陶器,但器形和组合形式却存在较大的差异和不稳定。
  器形方面:簋在该墓地是独具特色的器形,共出土19件,占据一定比例,簋这种器形在其它楚墓地基本不见或极少见。在西安北郊秦墓有一种带矮圈足的盂与其类似,因而判定,该器应是受秦文化影响的产物。还有一种现象,簋在墓地绝不与盂(钵)同出,簋、盂不共履地,说明簋在墓中应是盂的替身,一般与日用陶器同出或与壶形成组合。另外,盒中只见所谓“秦式”圈足盒,而不见由楚式敦演变形成的平底盒,这一现象在晚期楚墓中也极为少见,一般都是两种形态并存。再就是仿铜陶礼器仿铜气息的弱化和异形化。
  组合方面:仿铜陶礼器有两种组合形式——鼎、敦、壶与鼎、盒、壶,但这种纯粹而完整的组合的墓葬并不多,鼎、盒、壶还经常拆开与日用陶器杂组。日用陶器组合的基本形态为罐、盂(簋)、豆或壶、盂(簋)、豆,但却常缺其中1~2种器形。随葬兵器的墓极少,在236座墓中仅12座墓出土11件兵器(其中1件铜剑分两截放入两座墓中)。
  文化因素方面:秦文化的影响在墓中显而易见,为前述陶簋和秦式盒,此外还出有1件扁壶形态特殊,是否脱胎于秦式扁壶不得而知。除秦文化因素外,还出一件巴蜀扁茎短剑,剑身有虎皮斑纹,虎头纹、手心纹以及巴蜀图语等浓厚的巴蜀文化气息。但是,麦茶墓地墓葬的DNA基因属楚则是毋庸置疑的。
  三、沅水下游楚墓
  沅水下游主要为常德市的桃源县至汉寿县一带,这一带发掘楚墓多达3000座以上,④通过比较我们可以发现,沅水下游楚墓具有较强的区域独立性,它不仅与黔中以外的楚墓有着较大差异,而且与同属黔中的其他地域的楚墓也区别明显。
  墓葬形制方面:分段式墓道是本区域特有形态,二层台和壁龛墓最为普通,尤其窄坑墓和狭长坑墓中出现几率最高。如考虑扰乱因素,在狭长坑墓中出现的几率最高应达90%以上,而且形态结构复杂多样,其中低于墓底的头龛是本区域壁龛的突出特征。
  随葬器物方面:与湘西、益阳等地楚墓相同,出青铜礼器的墓极少,战国晚期仿铜陶礼器组合形态主要为鼎、敦、壶;鼎、盒、壶和鼎、钫、壶。并且总是有一套小型器皿——盘、勺、匜、匕与仿铜陶礼器相伴而出。其共存概率之高为其它各地楚墓所不及,约占60%。盒有两种形态,即平顶的盒(楚式)和圈足盒(秦式),而以前者为多,两者比例约为3∶1,不似里耶麦茶墓地仅秦式盒一种形态。在日用陶器组合中,黔中地区普遍缺鬲,在里耶麦茶常见的簋和盖豆在本区域不见。本区域晚期楚墓中的罐与盂普遍平底化、素面化,而在麦茶墓地则没有这一趋势,基本上是一成不变的凹圜底、粗绳纹。沅水下游楚墓中仿铜陶礼器和日用陶器两类组合形态相对里耶麦茶而言较为稳定,只在晚阶段出现少量壶、盂、豆的组合形态。
  沅水下游楚墓出土铜兵器数量众多,这也是与麦茶墓地的主要差异处,而且本区域还存在一种以铜兵器为主的随葬习俗,是区别于任何地区楚墓的一大特色。以剑为主,约占铜兵器的半数。从铜兵器所反映的文化属性分又有两种,一种为楚文化,一种为土著文化。但两种文化属性的兵器在墓葬形态上却极为相似且特别,即以随葬铜兵器为主的墓的随葬品都少,多仅1~2件铜兵器或加1~2件日用陶器罐或豆;另一共同点就是墓坑普遍较宽大,有的还有墓道、台阶和椁室。其墓葬规模与随葬品数量极不对等,而且也不能简单归咎于被盗因素,与楚墓的一般特征相悖。土著文化的代表器形就是一种装有活动宽格的扁茎短剑,有出土实物证明这是一种安装有木柄的长兵器,与楚式剑属于短兵器不同。我们认为,这种以随葬扁茎短剑为主的墓为土著民族的墓是无疑义的,我们甚至认为,以随葬楚式兵器为主的墓也是土著墓葬的一种变通形式。因为虽然随葬的是楚式兵器,但墓葬的综合内涵却与楚葬俗相悖,且兵器不是礼制的载体,也不是绝对化的民族符号。
  四、益阳楚墓
  益阳楚墓主要分布在益阳市区周围约20公里范围内的近郊,《益阳楚墓》一书集中报导楚墓资料653座。益阳属资水下游,墓葬分布于资水两岸,距沅水下游的常德仅有数十公里。在资、沅二水的中上游,有雪峰山横亘于两水之间,形成两个地理单元。但是二水的下游却相隔很近,之间也没有高山大阜为天然屏障,按理说应该是一个地理单元。但从考古学文化的面貌及民族学方面考察,却明显属于两个相互独立的区间。这种独立性一直遗留到当代,最具典型意义的就是两地虽山水相依,但其方音方言却大相径庭。时至今日,常德人还轻易听不懂益阳话。
  当然益阳楚墓与沅水下游楚墓的共性还是大于其他地区。如墓葬形制除普通长方形土坑竖穴外,宽坑墓或带有墓道,极个别带有台阶;狭长坑墓中带二层台和壁龛的现象比较普遍。随葬器物主要为仿铜陶礼器和日用陶器,其组合、器类、器形都与沅水下游楚墓多所相似。仿铜陶礼器主要为鼎、敦、壶、盘、勺、匜、匕,其它器类较少;日用陶器主要为罐、盂(钵),鬲很少,且都是小口鬲;豆在两类组合中都充当着主要配角。铜器主要为兵器,有剑、戈、矛、镞;其它有铜镜、带钩、砝码、铃形器。玻璃器主要有璧、珠等。
  益阳楚墓也有其自身特征,与里耶麦茶楚墓的差异自不待说,与沅水下游楚墓之间的差异也同样突出。差异主要体现在随葬器物方面,墓葬形制方面的差异不甚明显。随葬品中容器虽均以陶器为主,均缺少铜容器,但沅水下游在近2000座楚墓中,铜容器仅出土10余件;而益阳地区在600多座楚墓中,铜容器却有30件,有鼎、敦、簠、壶、罍、盘、匜、洗等,种类较齐全。其中体现越文化精髓的“越式鼎”即有8件,而在沅水下游楚墓中一件未出。当然,在里耶麦茶墓地铜容器更少,仅一件铜壶。在仿铜陶礼器中,益阳楚墓中的细颈壶多呈盘口状,不见沅水下游的“玉壶春”式壶,还有几种特殊形态的壶也不见于沅水下游。而沅水下游楚墓所出盉、浴缶、鼎形鬲,则不见于益阳楚墓。高柄小壶两地也有很大差异,益阳楚墓所出高柄小壶形态与长沙等地所出一致,而沅水下游楚墓中的高柄小壶独具特色,异于任何地点。益阳楚墓中不见斗。铜兵器的显著差异就是益阳楚墓中扁茎短剑少出,较为典型的只有1件(原报告称匕首),且不见活动宽格,剑身形态也与沅水下游所出不同,为脊两侧有深血槽的形态,状如矛。。
  益阳楚墓器类不如沅水下游丰富,文化因素的构成大致和沅水下游楚墓相若,但其越文化因素较里耶麦茶和沅水下游楚墓体现都充分,而蛮濮土著文化因素则弱于后者。益阳楚墓中也有秦文化因素及巴蜀文化因素点缀,但某些秦文化因素的时代和文化属性尚存疑(如出铁鍪的M191)。
  战国晚期的“江旁十五邑”——楚黔中郡处于秦国势力的包围之中,楚国鞭长莫及,已然成为一座孤岛。秦于此时期的任何时候攻取黔中郡都如囊中探物,但秦却不急于攻取实从长远的战略意义考量,就是要让楚国首尾不接、顾此失彼,而秦国以逸待劳,侍机灭楚。楚黔中的“江旁十五邑”名为楚,实为秦,而秦又欲擒故纵,以致形成政权真空。这一点在墓葬方面得到了印证,通过前述对里耶麦茶楚墓、沅水下游楚墓以及益阳楚墓的分析表明,此时楚墓的文化内涵已经相当不纯和无序,受多种文化因素的渗透、影响甚至钳制,而呈现出文化的多元性。其中最主要的影响自然是秦文化,其次巴蜀文化、越文化以及三晋文化等,还有本地土著文化的孑遗。“江旁十五邑”的楚墓空剩了楚的躯壳,而内核和精髓已被掏空甚至偷换,形成独具特色的孤岛文化。
  注释:
  ①张正明:《楚史》P349,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
  ②③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里耶发掘报告》,岳麓书社,2006年。
  ④谭远辉、王永彪:《沅水下游楚墓述略》,《楚文化研究论集》第八集P343~351,大象出版社,2009年。
  ⑤益阳市文物管理处等:《益阳楚墓》,文物出版社,2008年。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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